各管理办及直属商户:
近期,我部接收多起学生关于商铺办理优惠券、储值卡、会员卡等纠纷问题的投诉,不仅给学生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,也给学校正常的商业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,鉴于此,特做以下规定,请各单位按规定执行。
1.学校原则上不鼓励各商户办理各类优惠券、储值卡、会员卡等卡。
2.确需办理,必须经各管理办同意,同时对发卡规模、发卡金额等进行备案。
3.所有卡必须征得办卡人自愿办理,不得诱导。
4.所有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800元,不得诱导办卡人分期付款。
5.发卡时,必须对各类商品或项目进行明码标价,且与办卡人签署书面协议或合同,协议或合同必须全面、详实,对一些特别约定条款,必须加粗、加黑,并在该处让办卡人签字知晓。
6.各商户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关于纠纷处理的方式与渠道,由各管理办负责监督。
7.纠纷的解决,管理办必须全程参与,并组织协调。
山西师范大学产业部
2023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