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师范大学
校内商户门前环境卫生“包片制”管理办法
(试行)
第一条 为加强校内商户门前环境卫生管理,创造清洁优美的校园环境,根据《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》和《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诚得大厦、学子时代广场、沐浴楼、各快递点、新兴驾校、资产经营公司直属商户等单位为环境卫生包片制主体责任单位,对其责任地段承担门前包片责任。
第三条 责任地段划分:
(一)责任单位外部区域划分:诚得大厦楼外墙至道路沿石为其责任区域;学子时代广场以东西墙为界,西门围墙至锅炉房为其西门责任区,东门至开水房为东门责任区;沐浴楼楼外墙至道路沿石为其责任区域;各快递点(独立门户)以相邻房屋交接线为界,门前墙根向外延伸3米为责任区域,不足3米,以道路沿石为限;新兴驾校练车场地至道路沿石为其责任区域;资产经营公司直属商户以相邻房屋交接线为界,门前墙根向外延伸3米为责任区域,不足3米,以道路沿石为限。
(二)责任单位内部区域划分:以相邻房屋交接线为界,门前墙根至通道或院落中心线为责任区域;
(三)责任单位内部公共区域:卫生间、楼梯、大厅等公共区域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;
(四)校内公共设施:由移动、联通、电信、邮政、铁塔等部门和单位按照业务职能或产权所有,各自做好日常管理工作;
第四条 门前包片主要责任:
(一)包环境卫生。负责门前责任区的清扫保洁,保持门面、门窗、招牌、外墙整洁美观;门头牌匾、广告灯箱设施规范、用字规范、无缺损。
(二)包周边秩序。无店门占道、店外设摊的情况,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;无乱堆乱放、乱拉乱挂、乱搭乱建行为;各种车辆必须按要求停在指定位置,停放整齐。
(三)包绿化管理。无擅自占用或人为损害绿化带及其设施行为;树上无牵挂物、晾晒物;树穴、绿地内无垃圾和其他杂物;无依树搭棚、践踏草坪行为;无擅自占用绿地和损害花草树木等行为。
第五条 门前包片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,并负责组织本单位商户进行门前环境卫生包片的日常管护工作。
第六条 对拒不履行包片责任,造成门前脏乱差的商户,由责任单位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,拒不整改的由产业部会同后勤处、保卫处进行关门停业整顿,直至驱逐出校。
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产业部负责解释
山西师范大学产业部
2022年10月8日